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民生銀行的服務宗旨是:“情系民生、服務小微”,但是該行在實際業務辦理中有違法違規行為事實如下:
一是在給小微企業辦理聯保貸款時違規要求每個客戶按貸款審批額度向該行存入資金,再以存單抵押的方式貸給聯?蛻,該行這樣做的目地是又增加存款率又增加貸款率,可是小微企業卻要承擔高額利息。
二是在聯保貸款到期前三個月該行通知客戶可以續貸,客戶按要求向該行提交貸款申報材料,但是到還款期限時又告知客戶不能續貸,如要續貸必須增加抵押物,小微企業基本都沒有抵押物,就是有也抵押過了,如有還用承擔聯保風險嗎?還用承擔高額利息嗎?(按民生總行聯保貸、商圈貸、基金貸等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產品均無需抵押物)由于該行的違法違規行為使客戶不能按期還款,現已造成企業征信不良并產生嚴重后果。
三是對客戶的罰息進行保密,企業到該行業務部門要求打印貸還款流水明細想查清罰息數額,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打印出來的明細中罰息竟然是零。最后在企業的強烈要求下才將真實的流水明細打印給客戶,明細中顯示是全額罰息(該行的答復是部分罰息),但是貸款客戶至今也未收到該行應當提供的罰息憑證及罰款明細。
四是該行在客戶貸款基本信息上面給客戶清楚寫道:
借款人XXX系我行聯保貸款客戶,我行聯保貸款整體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客戶不能及時還款、倒貸,非客戶主觀意愿、非惡意拖欠,目前該筆貸款已經結清。特此說明 2015.5.19 (并加蓋印章)
這說明導致客戶不能及時還款的原因是民生銀行而不是貸款客戶,民生銀行對貸款客戶進行罰息是沒有法規根據的也是違背法理的。
綜上所述,中國民生銀行大連分行的行為已違反了中國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相關規定和“七不準”、“四公開”的原則,更是違背了該行提倡的“情系民生、服務小微”的服務宗旨。瓦房店市市場協會為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向民生銀行瓦房店支行印發《瓦市場協發[2015]2號》文件,要求全額返還罰息,在民生銀行瓦房店支行兩個多月沒給答復的情況下再一次印發了《瓦市場協發[2015]4號》文件,要求民生銀行大連分行全額返還罰息,并通過大連市工商業聯合會向大連分行協商此事。2015年8月27日,中國民生銀行大連分行資產保全部,通過大連市工商聯轉達給瓦房店市市場協會答復,答復中不同意返還罰息,并且完全不顧事實真相,編造事實、推卸責任。瓦房店市市場協會在此懇請中國銀監會徹查此事,責成民生銀行總行責令大連分行糾正錯誤、返還多收的利息和罰息,消除不良征信并登報致歉消除對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
瓦房店市市場協會將依據協會章程及法律法規本著維護會員單位合法權益的宗旨,持續關注此事,直到公正解決為止。
(如需相關證據,可聯系瓦房店市市場協會提供)
瓦房店市市場協會
聯系電話:041185595991 13909863569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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